根据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研究,发出的警告通知指出,协助避税的律师并不一定违反司法律师监管局的行为准则,这是错误的。
在《英国税务评论》上,Michael Blackwell博士写道,税务避免的概念和协助本身并不一定涉及违反或疏忽。
此外,通过试图限制法律咨询的可用性,司法律师监管局可能已经违反了支持法治宪法原则的监管目标。
Blackwell博士写道,尽管他们发出了警告通知,但司法律师监管局并没有改变他们的行为准则,而警告通知的结论与既定的关于行为准则的案例法不一致。
在发布警告通知时,司法律师监管局因此可能已经违反了维护法治的法定义务,限制了公民获得法律咨询的可能性。
LSE法律学系助理教授Blackwell表示:“逃税是完全不可接受的,也是刑事犯罪。相比之下,避税并不涉及隐瞒:相反,它建立在一些法律论点上,即根据约定的事实,不存在应缴的税款。
“虽然避税不是刑事犯罪,但那些行为被归类为“避税”的纳税人,如今受到社会的指责,而提供这类方案的专业顾问也是一样。
“由于针对避税的警告通知限制了公民获得法律咨询的可能性,司法律师监管局可能已经违反了他们自己维护法治的法定义务。此外,关于司法律师监管局究竟认定什么是禁止的,警告通知也有些混乱。有更加恰当的方式来解决避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