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来自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的新研究显示,四分之三(79%)的十几岁孩子的父母认为孩子至少应该在14岁之后才能独立决定他们使用的网站,并同意在线服务使用他们的个人数据。随着对个人数据收集的担忧增加,以及2018年5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出台,研究者询问了0至17岁儿童的父母他们认为孩子在何时可以独立决定使用的网站和应用程式的年龄。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将同意年龄设定为16岁,但英国的数据保护法案将这个年龄降低到13岁 - 这个年龄段的较小孩子的父母认为是合理的。然而,13至17岁的十几岁青少年的父母 - 直接受到新法规影响的人士 - 不同意政府提出的13岁同意年龄太年轻。
这一群体中的79%认为他们的孩子至少应该在14岁之后做出这些决定 - 理想的同意年龄平均为15岁。更擅长数字技能的父母,例如那些能够创建自己的网站或视频的父母以及曾在网络上经历过负面经历的父母,也更支持更高的同意年龄。
研究人员指出,如果同意年龄设定得太高,年轻青少年将不得不依靠父母的同意,这可能会限制他们在网上参与和学习的机会。但如果同意年龄设定得太低,这就引出了关于更年轻青少年对商业在线环境的了解以及他们决策的决策是多么明智的问题。
评论部门媒体与传播硕士索尼亚·利文斯通教授说:“我们认为是时候询问父母是否以及何时他们的孩子准备好决定哪些互联网服务收集、追踪和变现他们的个人数据。令人惊讶的是,十几岁孩子的父母仍然认为他们需要父母的监督。如果《数据保护法案》确定13岁孩子不需要父母同意,那么找到其他方法确保青少年在网络上不被滥用将至关重要。”
研究者建议,如果政府希望13岁的同意年龄得到父母的认可,他们需要证明较低的同意年龄会给孩子带来比危害更多的好处。这意味着在当前更广泛的讨论中注意公众对儿童数据和私人信息使用的反应。